挪用资金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犯罪构成包含的要素:(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强迫卖血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虽本罪多以牟利为犯罪目的,但不为此为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的条件认定应包括:(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