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每年120元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省级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25元,对其余地方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15元。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1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
①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②今年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③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 ④农村
相关地区政策,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保障。具体情况要具体分区,办理退休是社保基金付款,一次性奖励5000元,非职工五十五六十岁街道进行支付托幼管理费和18岁之前的医药费; 由双方单位依法进行相对应的承担,独生子女伤残3000元却是5000元补助物资,女奖励1万元,社保或者政府支付。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
新个人所得税对独生子女定义,基本上沿用《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的相关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同时从明确了独生子女,必须是父母任何一方的唯一法定赡养人。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城乡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双方领取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奖赏补助,每人每月5元到20元不等,从孩子出生领到18周岁。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国家给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养老补贴,每人每月80元。 3、农村独生子女遭遇不测,丧失了劳动力,这样的家庭,国家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补助270元的生活补助。 4、农村失独家庭,国家给予父母双方,每人每月340元的生活补助金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国家从2019年的1月1日开始对计划生育补助实施统筹的方式,统一计划生育支持和保障补贴的国家标准,所以长沙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计划生育补助在全国统一标准之后,将会包含3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
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国务院在2018年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 1、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 3、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