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一人一半责任,就是对事故的损失总额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然后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替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对方的损失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险赔偿,赔偿顺序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2、己方的损失由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按保险合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这些商业险,保险公司不负责这部分的损失赔偿,要己方自己承担损失。
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快递物品安全送达收件人手中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随便放置快递物品而丢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收件人自己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 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收件人应当预料到包裹丢失的风险,自己应对此担责。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 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 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人伤理赔是要双方签字的。 涉及人伤是第三方情况,一般都是需要第三方人员签字才理赔的。车主一人办的情况报案后是让受伤方垫付或自己垫付,然后拿所有发票再交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为伤者签字才代表理赔的数值是真实的,也代表肇事者履行了理赔义务。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汽车保险的商业险一般主要有车损险、三责险、座位险等。车损险就是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受到损伤,对车辆维修或是维修报废后的赔偿。车损险的保额是逐年下降的,因为车辆保额是根据车辆折旧情况来定的,具体如何折旧保险公司有其折旧的计算公式。 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受到损坏,即使是受到严重的损坏,一般情况下都是先以维修的方式进行。如果车辆受到严重损坏,维修的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又或者是车主不想维修,那么车辆能不能直接报废呢?按着规定,报废车需要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那么是可以直接报废的。关于报废车辆的理赔,大部分保险公司会按着以下的公式计算赔付金额: 基本公式=投保金额*(1-车辆登记起至报废时的使用年限(月份数)*0.6%)-车辆残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推迟赔偿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赔偿处理,现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对方不主动处理赔偿事宜可以待治疗终结后起诉。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骨折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涉及骨折的伤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要求赔偿。
保险公司对查封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是不予理赔的。 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是查封车。查封车就是具有经济债务纠纷的等等原因,被法院进行查封,而在查封期间不允许进行相关的买卖办理,转移,抵押解压,注销,变更等等办理事项的。 因此,查封车是不在保险公司的责任之下的。但是,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在于,该车辆的查封时间,是在查封之前出的交通事故还是在查封之后出现的相关交通事故,这些等等都是需要律师进一步考证搜集线索考察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时间自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后大约在15日左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不可以理赔。一般保险机构只会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理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是家庭自用车,火灾、爆炸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自燃不属于责任范围; 2:非营业性用车,火灾、爆炸、自燃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 3:营业性用车,火灾、爆炸、自燃均 不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 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