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未履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一、动产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1)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中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1、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2、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
(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
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未履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