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2)再婚夫妇“一
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双方,应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而不能分割开来,所作的决定都应是双方统一意见的体现。因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
一、怎么领养孩子,有什么手续收养关系当事人是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登记之前,也应该做充分的准备。首先,办理登记的双方应先到登记机关提出
(一)申请再生育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按照《黑龙江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申请再生育夫妻本人及子女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再生育审批表》中单位或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何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