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得集体的同意,才能抵押。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
城镇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开发商经过买地、开发、建设、销售等,实际使用年限则小于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建用地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包括: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用地申请。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平面位置图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个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6、其他文件。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经登记设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基本方式: 1、符合规划。 2、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3、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利用的要求。 4、划拨方式供地必须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5、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条件。
养老用地土地性质: 1、非公益性私营养老社区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养老院属于公共建筑用地中的慈善用地,从属于建设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地遵循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依法合理补偿、严格土地复垦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浙江省范围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经依法审批; 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