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诉讼期限为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从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2年提出的,属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申诉,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申诉,以及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申诉应当受理。
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 申诉分两种: 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