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登记地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管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机动车登记证书;3、行驶证;4、号牌;5、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和机动车解体后的照片。
不可以,如果摩托车卖给了收废铁的,这辆摩托车在经过整修之后继续被他人所使用,一旦这辆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而驾驶摩托车的人却逃跑,在这种情况之下,交警只能够去查询摩托车的车架号,就能够找出当时购买摩托车的登记人。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只能对伤者作出赔偿。如果摩托车已经当作废铁卖掉,后续自己又想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然后给摩托车上户的时候就会遇到麻烦,因为名下已经有名额,所以将无法给新的摩托车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