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的辩护意见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公安机关所搜集到的关于犯罪嫌疑人体现其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无法确凿且充分地证明其涉嫌犯罪的事实时,检察机关需在此前提下进行审查,倘若认为该案并没有达到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标准,便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