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人,要看受害者的伤势程度,同时要看精神病人是什么程序,之后才能进行刑事立案处理。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
精神病人打人,要看受害者的伤势程度,同时要看精神病人是什么程序,之后才能进行刑事立案处理。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
精神病人打人其监护人应当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口头承诺捐赠遗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病人有权拒绝出院。 伤者可以不出院,但过度医疗产生的医疗费伤者自己承担。现在的医院都讲究病床周转率,方便需要的病人及时入院治疗,所以如果医生认为某个病人还没痊愈,但是回家休养可以达到在医院的效果,也不需要更多的治疗了,就可以让病人出院。综上所述,医院是可以要求病人出院的,现在的医院都讲究病床周转率,不一定要等痊愈了才能出院,但是不能驱赶,病人觉得还有必要继续治疗,也可以要求继续在医院。
确因医院医术条件有限,拒收病人,请病人到有条件的医院诊疗,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病人的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医疗权。2、疾病认知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4、保护隐私权。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要求赔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住院期间回家后突发死亡的责任区分要具体分析如果是经过了医院方的允许,那么该责任在医院实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未经过医院方的允许,擅自回家引发的死亡,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后果均由患者自己承担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要看滑倒的原因,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当明确,并非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般病人,即没有精神病或其他需要特别看护和护理的病人,并且在医院的治疗期间具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作出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医院按照规定行使了护理或看护的义务的,病人系自杀死亡的,应当认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病人和其他病人发生争执或是和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或医院违反规定没有尽到看护或医疗的责任的,同时病人自杀和医院没有尽到责任有因果关系的,则应当认为医院应当为病人自杀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