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其他病历资料。医院为患者复印上述病理资料时,可以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特殊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