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监事会成员应该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所以职工是可以入选公司监事会的。
捐助法人必须设监事会。 捐助法人资格依《民法典》第九十二条可概分为两类,一类为基于公益目的而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另一类为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
主要是有公司财务的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的议案,等事项。
一般来说董事会是不能审议监事会议案的,但是可以向监事会的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主要是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工作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