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属于事实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协议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所以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必须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产生,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监护无效。
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恢复的,监护人若不是因为实施了故意犯罪而被法院判决被撤销其监护资格,经考察确有悔改表现,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同时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预备监护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被撤销的可能。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当监护人实施殴打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