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要承担法律责任。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怎么处理,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
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时,可以依法律规定的顺序更换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1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
法定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他(她)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
有下列责任: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34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
委托监护上学可以的,小孩的户口在委托监护人的户口上,可以上学。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
监护责任的规定是:《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