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能执行行政拘留,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公安送至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检察院批捕到看守所大概三、四个月左右就会起诉到法院,遇到一些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都有可能会有所延长,有些案件从批捕后长达半年甚至一年都没有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起算点的确定如下: 第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 第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第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
批捕后在看守所里三天审一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关押在看守所在37天之内会被批捕。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
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
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
醉驾7天不会被释放,醉驾依法要判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不能在七天内放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最多关37天。如果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是七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