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除了留所服刑犯的生活是由财政负担外,其他人员的生活都是自理。一般而言,一个月最多可以送500进去,不算生活费,生活费是根据看守所自己的标准而定的,一般来说都是专款专用的。
看守所允许家属会见在押人员,但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法律实施情况而有所不同。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故意杀人罪罪犯,家属可以去看守所探视,但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若是未被判决的,家属不可以探望。
转移看守所,是指将罪犯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地,以防止疑犯通风报信。转移看守所涉及到我国刑法中的异地羁押移送制度。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被抓住后,为防止其逃跑先行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待案发地民警赶到后,再转交有管辖权限的案发地看守所。
罪犯被判刑后,应当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时,会从看守所转到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
监室和看守所的区别是: 1.监室是指监狱牢房,关押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而看守所关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 2.看守所的主管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监室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判决书下达能不能会见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一审的刑事判决书,下达之后并未生效,此时辩护律师可以进看守所会见。
看守所37天,有可能取保候审。
1、律师会见犯人时间是有限制的,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每月最多1-2次。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是没有限制律师会见时间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安排律师会见时间。作为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我们,一般首次会见时间在2-3小时,当然,部分案件简单的会控制在2小时以内。另外,碰到案情特别复杂的刑事案件,连续会见2天就是比较常见的。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见犯人一次的时间。只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