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怕督察吗
公安机关督察是监管警察执法的机关,督察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的同步监督和检查。如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符合所有的法律规定,是不怕督察审查的。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一)正在发生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
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督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安督察通知书》,及时将督察情况通知违纪民警所在单位。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人民警察,被带离后,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