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坏土地行为的立案标准解读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非法占用耕地并导致“耕地大面积严重毁坏”的情况,主要特指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从事诸如建造砖瓦房屋、修建墓地、挖掘沙子以及采掘石头、金属矿物、土方等活动; 此外,还包括在土壤中堆积废弃材料或其他工业废料等工程施工行为,这些做法都有可能对基本农田达至五公顷(约等于七十五亩)以上的面积,或者对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十公顷(约等于一百五十亩)以上区间的种植环境产生严重破坏或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