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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土地立案标准

其他 2024-08-31 14:19 标签: 破坏土地

针对破坏土地行为的立案标准解读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非法占用耕地并导致“耕地大面积严重毁坏”的情况,主要特指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从事诸如建造砖瓦房屋、修建墓地、挖掘沙子以及采掘石头、金属矿物、土方等活动;
此外,还包括在土壤中堆积废弃材料或其他工业废料等工程施工行为,这些做法都有可能对基本农田达至五公顷(约等于七十五亩)以上的面积,或者对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十公顷(约等于一百五十亩)以上区间的种植环境产生严重破坏或严重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欢律师

王欢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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