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
珠宝店拆柜有货品磨损员工该不该赔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有此规定可知,若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