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的方式离婚时,双方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无论是初次结婚还是二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 2、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5、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离婚协议的内容一定要严谨,否则非常容易引起离婚后的纠纷。
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掉了,可以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不用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根据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男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民族: 女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民族: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婚后无子女。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财产分割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离婚。 二、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 四、双方均无精神病史,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会在登记机关备案,协议书备案后是长期有效的。想要复婚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备案或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婚姻关系的当事方即结婚的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其次,写明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应当写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以及其他约定。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一般都是委托律师代写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江浙沪发达地区一般是1000左右,有的地方可能会收费偏低100至500都有。 这是根据每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来的。要是在大城市就会高一些,在小城市就会低一些。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