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选择协议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向民政局提交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其中一份将被归档在民政局。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夫妻不必过于担忧,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补办的。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获取途径问题,您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设立的结婚与离婚登记机构——“离婚处”进行索取。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具体有两种路径,一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二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重新分割财产,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要么协商一致同意,要么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这都是修改离婚协议的办法。
无财产纠纷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4、孩子不能独立生活的,双方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对孩子作妥当的安排;5、夫妻共同债务不能完全清偿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约定各自偿还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当事人要领离婚证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应当先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2) 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申请;3、期满后未撤回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里约定违约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离婚行为未必必须满足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条件。
若婚姻双方已经完成离婚登记程序,那意味着离婚协议已具备法律效力,此时通常不允许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除非在签署该协议期间,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在离婚协议的条款中,通常不能涉及到关于继承人的规定。这是因为在离婚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产问题,大部分都被认定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财富,而不是某一方的私有财产。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已被划定为申请离婚登记时不可或缺的法定资料,故此,我国相关的刑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未认可口头形式的离婚协议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