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可以推翻,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自然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如果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立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写自愿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基本情况;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数额、范围、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4、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没有离婚协议书是能离婚的,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是不能协议离婚的。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对抗债务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或有自己写。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