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孩子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写孩子抚养权归属部分,就以双方约定的写。 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应该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的住所地址。 2、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债务的处理情况要详细列明。 3、双方当事人签名、日期。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并不能让离婚协议立即生效,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规定离婚是必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仅是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登记领取离婚证,是没有离婚的。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
是有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男方不愿意,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写明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让见孩子签订的协议无效。探望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是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在诉讼中提供协议书的意义并不是很大,起到的仅为参照作用。法院具体分割财产并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中原先的约定来判,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财产的性质来分割。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后需要去民政局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因此对于离婚协议能否修改,可以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