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的分割是,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根据《婚姻法》第25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夫妻仅有一套房屋的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产各自主张所有权,但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竞价,在此情形下,应由法院依职权委托评估,然后将起诉争议房产判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产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大致需要准备的有: 1.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以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这个最好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如果是诉讼离婚,大致需要准备的有: 1.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房产证; 3.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这些材料都准备好以后,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了,大致的流程是: 1.第一步是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第二步是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的申请; 3.第三步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4.最后就是等待取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