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登记,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离婚双方已经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发给离婚双方当事人离婚证,收回并注销结婚证,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才最终确定。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生效。
否,没有这样的规定。理论上只要离婚证到手,马上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因为结婚证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是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可以不在一个地方。离婚不需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因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全国联网,在哪都能查到,但是要求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
看具体情况而定。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其实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 从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在异地离婚,具体就包括以下情形: 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
肯定不可以,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从某种定义上是侵犯了女性权益。这是法律反对并且惩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当事人仍然坚持己见的实施问题所描述的行为,将可能会被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如果第一段婚姻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属于无过错方,且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有权要求重婚一方的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段婚姻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将会被全部或绝大多数分割给无过错方。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对于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没有规定,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夫妻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不可以在外地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