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以后要想再婚或者复婚,或者证明自己已离婚时会用到离婚证,若丢失还请尽快补办。以免日后带来麻烦。
需要的,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申请人的贷款银行活期存折。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民法典》。
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证撕了,可以选择补办离婚证或者到民政部门调取结婚登记档案材料。
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可以的。夫妻双方在异地的应当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一样,但效力相同。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或调解书给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审核了; 法院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复婚或者二婚后,离婚证依然有用,离婚证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效力,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经历。双方领取离婚证之前,首先需要签订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