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离婚。离婚调解书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夫妻双方调解结果的,法院开具的,具有约束力的,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果只拥有了离婚调解书,也算是结束了婚姻关系,离婚成功了。我国的离婚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第二种是,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第三种是,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法院开具的离婚调解书就算是离婚证的一种。
有区别。区别在于婚姻登记系统里并没有法院调解离婚的记录,因此如果再婚,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当事人需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离婚证;通过诉讼方式在法院办理,法院发放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并且出具离婚判决书,或有法官主持调解并出具调解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时,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效力的,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离婚调解书就生效了,双方不可以反悔了。但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一般只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离婚调解书算离婚。法律上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有三种:1、双方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所颁发的离婚证;2、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离婚判决书;3、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不等于离婚证,但是它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双方在法院支持调解后,由法院按照双方的调解意见,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法院调解书自送达双方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领取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终结,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不需要的,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再与他人登记结婚不是重婚行为,而是再次缔结夫妻关系的合法行为。
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但是只能在没有签字之前。在没有签字之前,当事人如果对离婚调解书反悔的,可以继续审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的,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时,夫妻双方才算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决定了婚姻关系的结束时间。而离婚调解书的生效,就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