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起诉程序主要是: 1、撰写起诉状,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及诉状以及与离婚案件有关的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以及需要分割财产的有关证件; 2、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受理后会通知被告答辩,选择时间通知开庭审理; 4、离婚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同意的,签订调解书,不离婚,结案;调价不成的,进行审理判决,发放民事判决书。
结婚证肯定需要,户口本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离婚诉讼一半分为三部分内容,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债务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和债务方面,房屋产权证、汽车、欠条等证据。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可以自行协商财产怎么分配,能够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处理。如果争议较大,无法协商,或者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可以起诉至法院。
离婚可以这样办理的: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婚证与身份证不符的,不能离婚。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可以的,但是对离婚的方式有要求。因为一方有精神病,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只能诉讼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宣告失踪的可以直接由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宣告失踪,可以先申请法宣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法院移送管辖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出具判决。
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