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去领证的地方,也可以去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看是否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回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被告一方的住所地法院离。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未出房产证也可以办离婚的。 双方当时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没有出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签署离婚协议,都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房产分割无法达成意见的,即便是没有房产证,法院也会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
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现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户口不迁出有何处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拟定。如果一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方式。 离婚户口迁出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可以向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可以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事人提供补发结婚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办理离婚证了。
从法律上说,离婚并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男方赖着不搬离,侵害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恢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离婚诉讼中,可被法院采纳的五种证据有“保证书”、“道歉书”、嫖娼事件和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由于新民法典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据了解,在现实在生活中,由于原告方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但是以下可以证明老公有婚外情会被法院采用: 1、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3、“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