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根据双方达成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一经民政局登记备案即发生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谨慎。离婚协议中尽可能将孩子抚养权、探视权、探视方式明确具体,避免离婚后为了探视孩子发生争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是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前提。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当然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解决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应当就这两大问题达成一致的合意。要使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必须遵守以下的要求:1、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符合意思自由。2、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内容,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上述条件的离婚协议书,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才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也会进行存档。如果双方在达成登记离婚后,就协议书的内容发生纠纷的,这时候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也可以拿着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协议书的作用为: 1、作为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的前提性文件; 2、作为离婚的双方分割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3、一旦发生当事人因此约定的内容发生争议而起诉的,该协议书还是法院判决的一份证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需要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个是要看具体的情况的。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两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征求孩子意见。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一方得到两位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只要不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相关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离婚前合法转移财产需要: 1、不得转移存款,即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 2、不得用私下赠与财产转移; 3、不得转移房产,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4、不得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 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争取最大利益的方法: 第一,收集各种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以及经济补偿。 第二,收集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