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 我国法律设立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由享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死刑复核程序适用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 死刑案件除经过第—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 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往效力之后。 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土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公司工伤的报销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用人单位开始赔偿。
申报工伤程序: 1、明确工伤认定的情形; 2、申报时间; 3、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4、工伤事故勘察; 5、工伤人员就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行政处罚立案程序规定如下: 1、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2、审核; 3、告知;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
看守所提审程序如下: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
检察院不起诉流程是: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或者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随后应当解除被不起诉人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先提出申请; 然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受理; 再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最后再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结论书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程验收的程序大致如下: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在结束当天工程段之后开展的自查工作,并且要写明自查结果;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这个阶段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检查工程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3、公司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不用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会按照流程进行处理。
行政复议受理程序如下: 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查后的处理: (1)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