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 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竣工验收先。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竣工验收与初步验收的区分在于,前者实质性地涉及到相应建筑物的全面在质量上是否达到预期标准,从而决定了该建筑物的是否可以进入现实应用阶段;而后者则主要侧重于对项目工程进行初步的核实和评估,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为后续顺利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具体来讲,依托于建筑监理单位出面主导完成的初步验收环节中,主体为由总工程师以及其他各个专业领域优秀工程师共同构成的工程师团队。
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验收由建筑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两者在制作时间、主要内容、审编主体、编制依据方面均不同。竣工结算是与施工单位的进行结算,主要是核定工程量、价,主要目标是核实应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的统计、审核,主要目的是归集工程的总投资额,与概算比较,便于企业日常管理。总的来说,竣工结算就是算价钱的,该部分是实际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确定、核实工程形成资产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