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配备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 1、建设依据。 2、工程概况。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4、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5、竣工决算概况。 6、经济技术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六)整改通知书。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在我国竣工结算单可以做劳动关系证据,除此之外考勤记录、登记表、工作证、其他工作者证词等,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
公路建设超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如果高于实际损失的30%就有可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公路工程通常情况下都是市政工程,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少有发生过市政工程逾期的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竣工验收资料种类有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