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是承包人在工程实践中经常遭遇的情形。对于发包人来说,拖延工程价款结算,不仅能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同时也可规避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当承包人
竣工结算报告的确认一般是:竣工结算资料先交给甲方签字确认,由甲方送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中间对单价有争议的地方,审计单位会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工程款的支付金
违约金是双方进行约定的,但是一定要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
确定了具体的竣工时间及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仍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将发包人告上法庭,利用法律途径来催收工程价款《建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也就未通知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已经完工,但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未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