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道路交通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为道路通行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反道路通行的,作出如下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