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 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法律只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做了规定,必须是书面的,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做要求,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的信息要清楚、准确地体现。 (2)查看房屋有无抵押。 (3)明确房款交付方式。 (4)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明确违约责任。 (6)估算税费负担。 (7)明确户口迁出期限。 (8)费用拖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
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
如果劳动者谎报学历的行为构成欺诈,则劳动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从而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需缴纳订金。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 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 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 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法律
注意下列问题: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 2.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 3.数字一定要大写。 4.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以便对合同文本内容有充分
流程如下: 一、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 二、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 三、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盖好了章,然后就是互换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