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性质来看,清算责任纠纷本质上是清算组成员的作为或不作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是一种侵权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清算责任纠纷中清算组成员实施侵权行为(比如怠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这种不作为)的地点应当被理解为是在公司,因为整个清算活动本身在法律上应视为是在公司进行的一系列行为。故此,按照侵权行为的管辖原则,公司住所地和被告所在地也应该成为清算责任纠纷管辖的两项选择。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是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