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
由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三方组成。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会、企业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对稳定职工队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30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由所有债权人组成,是一个临时性机构,不是民事活动的权利主体,其所作出的各项决议要由即等相应机构执行。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2)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依是否具有表决权分为两类: 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②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3)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虽享有表决权,但所代
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工作内容如下: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 (一)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 (二)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 (四)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权利: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