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
您好!民法中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因紧急状况恶化的是能撤销赠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