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前的月工资来确认,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视情况而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确定。
对于符合经济帮助条件的,具体的帮助方法、时间问题首先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方法应视一方的困难程度和另一方一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而定。 具体而言: (1)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只是生活暂时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帮助; (2)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帮助或长期的帮助。 (3)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4)在执行帮助期间,受资助一方另行结婚或经济收人足以维持生活时,对已经确定的帮助费尚未执行或者未全部执行的,帮助一方即可停止给付。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之后,一方又要求对方再给予经济帮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当事人应当自行解决生活困难,他方不再负有帮助的义务。
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用工关系后,应当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就是劳动合同。如果用工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不会规避法律的规定,还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
非自愿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情况下,劳动者被迫离职的,都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看情况:1、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无法报销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3、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4、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造成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在试用期内,若是认为员工能力不符合要求,但又没有什么证据,此时辞退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可以证明确实是员工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话,则此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补偿。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包括: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