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工商局去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 2、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来填写。 具体: (1)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可复印空表),填写营业范围变更一栏,其他如果不变更就不填,并在最后面法人签字、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应该也在这个表的背后,没有的话就取新表,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经办人身份证(可能需要,每个地区不同)和盖上公章。 (2)章程修正案,由于从工商局拿回来只是模板,所以,你可以按照模板在WORD文档重新写一次。增加一句:公司原营业范围为XXX,现变更为XXX。最后法人签字、盖公章和写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大致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电子设备、舞台设备的租赁、批发、零售,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等等。具体经营范围是要到工商局审批的,根据实际营业内容写,但必须规范。
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 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 2、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规定,(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之前个体户申请了营业执照后,会有固定的沿街商铺房作为经营地点,现在网络经济发达,如果没有实体店面,网络经营也是可以的。
股权转让有没有经营范围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有规定就有限制。
并非一律无效。每个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是确定的,而且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经营范围,能够确保公司的经营业务能力。
根据我国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但若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经过批准的,应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根据我国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但若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经过批准的,应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