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只需要选择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所以办理离婚登记,并不是说在哪里领了结婚证就得到哪里去办离婚证。 不过诉讼离婚的话,一般要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先补办结婚证或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才行。
可以离婚,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2004年3月29日)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的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
需要。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能离婚,但离婚时是需要结婚证的,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先补办结婚证。 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不回国办理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车牌号办理变更需要的材料有: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代办的提交《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还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3、两辆(含)以上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4、需要变更号牌号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5、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辆或多辆机动车的,还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6、同一家庭的需提交两辆(含)以上机动车所登记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同一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汽车过户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起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即将成为车主的一方身份证(暂住证)所辖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