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有两种,具体如下: 【1】【措施一】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措施二】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内以个人名义贷款的,不需要结婚证。 个人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办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
不可以。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上午补完下午就能办理离婚证手续,法律上没有时间规定限制。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就离婚事宜,比如孩子抚养权、财产等已经协商完毕,可以随时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了一本,用另外一本也能办理离婚。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结婚证登记错误可通过行政途径修正、补正相应资料档案,使不同行政机关的登记或档案资料达成一致后再办理离婚。户籍信息的登记机关为公安机关,结婚信息的登记机关为民政机关,两者属不同的职能部门,涉及身份关系的不能凭当事人自认,当事人的户籍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时,主张错误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写起诉状的时候用不到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结婚证。 起诉离婚,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需要。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不可以的。还需要带其他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