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原结婚证不需交回。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有这个戳再加上离婚证就表明已经离婚了。
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
可以先行补办结婚证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结婚证丢失的,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不可以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须要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才可以办理的。 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 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已婚的需要结婚证。 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 已婚的: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未成年子女页);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 4.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原件)深户不用提供。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首先,异地不可以办理登记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2、其次,没有结婚证,如果是领取了结婚证但结婚证遗失,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