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异地只需要有自愿结婚的意愿、达到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可。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亲自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完成结婚登记程序之后即可拿到结婚证。办理过程必须由两人共同亲自前往,不能代理。办理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照片等办理登记,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即可取得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不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和婚姻有关的纠纷涉及到的范围很广泛,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如果需要通过法律维权,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离婚登记提交的材料证件具体如下:l、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两张两寸本人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离婚登记的程序具体如下: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的。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身份证消磁不可以办理结婚证。首先,身份证是一种射频卡,与接触式IC卡一样,不存在消磁的问题,如果身份证产生了“消磁”的现象,那么是无法维修的,只能补办身份证。其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身份证查验身份信息。
首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把以下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带上并交给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再次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最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婚需要以下这些程序:(一)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三)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四)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是合法夫妻的,没有结婚证想离婚的话,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