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第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第二,非双方自愿的;第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第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1、提供真实的身份证;2、提供本人常驻地户口薄;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结婚当事人提供三张二寸(4cm*6cm)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可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夫妻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结婚证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需要携带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了,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带起诉状和以下这些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如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没领结婚证签购房合同可以写两个人名字。
没有结婚证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的档案部门查询、复印婚姻登记信息,持这样的信息材料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