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十四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一类人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解决方式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该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分割。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则该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按无主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
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遗赠扶养协议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如果继承人愿意成为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只能由继承人继承其合伙份额,不能成为合伙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的开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继承人活着遗嘱不生效,去世以后遗嘱才会生效。如果在被继承人或者的时候过户财产的,这叫赠与,当然也受法律保护。 只是法律依据就完全不一样了。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父母先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