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继承是指有继承权的公民依法接受死者房屋遗产转让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房地产继承分为
遗产只能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时必须将其个人财产与他人财产加以区分财产共有多以一定身份关系或契约关系存在为前提,如夫妻共有、合伙共有等当被继承人
房屋继承第一继承人没有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的,彼此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由各自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第一继承人的配比是:根据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确定继承遗产的比例,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各继承二分之的遗产,如果是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其遗产继承适用于代位继承,有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
第一继承人的配比是:根据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确定继承遗产的比例,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各继承二分之的遗产,如果是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
新继承法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如下:《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