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定继承人也有可能继承财产,但这通常取决于被继承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母亲再婚子女仍然享有对于母亲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款,非婚生子女在继承财产这一问题上所享有的权益,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并无区别。
倘若子女具备抚养之力与理所当然之责任,却未能承担起赡养年老双亲的义务,那么在处理遗产分配事宜之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应被剥夺或减少相应的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亲生兄弟姐妹是有权继承遗产的。
继子继女在一定条件下有权继承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首先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该法律条文中所称的“子女”包括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意味着,如果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生前赠与的财产不算继承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生前赠与的财产是在财产所有人死亡前就已经转移给他人的,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也就不算继承财产。
若无抚养之法律关系,则无法享有继承权益。 在无抚养关系的前提之下,如无遗嘱进行明确约定,则不得行使继承权利。
结婚后即享有法定继承权,但能否实际继承财产需结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财产性质及婚姻财产制度综合判断。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形判断。法定继承所得原则上为共同财产,遗嘱/赠与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个人财产。具体规则如下: 一、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法定继承(无特别指定) 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如父母未立遗嘱),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默认归夫妻共同所有。 示例:丈夫在婚姻期间继承父母未留遗嘱的房产,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遗嘱或赠与未明确排除共有 若遗嘱/赠与合同未明确说明“仅归一方所有”,即使财产名义上由一方继承,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风险提示:实践中需通过书面证据(如遗嘱原文)确认排除共有的意思表示。 二、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 遗嘱/赠与明确指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遗产“仅归夫/妻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 示例:遗嘱写明“某房产由女儿张某单独继承”,该房产不纳入张某与配偶的共同财产。 特殊财产性质 人身损害赔偿金(如医疗费、残疾补偿)、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如假肢、化妆品)等,即使通过继承取得,仍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