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包括有:公民的个人收入;属于公民个人的房屋;公民个人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了双亲名下的房产,普遍情况下会将此房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若被继承人先行离世,那么他/她的未成年子女有权替代其继续享有继承权;然而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前,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倘若已经提前离世,这时便可交由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替行使继承权。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存在着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便得以合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父母财产的方式为:有遗嘱的,根据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协商或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持继承公证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
继承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就是子女。因此儿子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血缘关系不一定可以继承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养老保险可以继承。 2、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